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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出游等民间自发活动的组织者对于被被组织者应当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组织者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没有尽到保...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追究伤者责任。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无论是自身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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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追究工伤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受伤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与故意伤害罪的“故意伤害”,从客观表现形式上来看,可能都是殴打他人,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殴打他人的随意性。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的起因往往是因为生活中微不足道的琐事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原因而制造荒唐的借口。因此,行为人殴打他人的随意性体现了其主观上寻衅滋事的故意,是区分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特征。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之前,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一般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可至死刑。至于组织者,要分清是是团伙性的组织者(没有参与寻衅滋事打人)或者是该案件实施的组织者,如果是该案件实施的组织者,应当以主犯担负刑事责任。
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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