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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通常没有义务偿还母亲的债务。母亲家庭的债务人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独立偿还债务。只有当女儿继承债务人的财产时,她才需要以遗产的...
女儿没有义务偿还娘家的债务。出嫁子女的父母都是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出嫁子女继承了娘家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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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没有义务偿还娘家的债务。出嫁子女的父母都是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出嫁子女继承了娘家父母的财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女儿没有义务偿还娘家的债务。出嫁子女的父母都是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出嫁子女继承了娘家父母的财产的,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对于外嫁女来讲,如果其在出嫁之后,新的居住地并未取得承包地的话,那么其之前的承包地是不能收回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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