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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来源包括:(一)参加人个人缴纳费用;(二)财政补助资金;(三)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四)社会捐赠资金;(五...
纳入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报销,起付线以下部分由参加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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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协调机制,多渠道筹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资金。
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规定为参加人办理实名登记的;(二)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参加人报销医疗费用的;(三)截留、挪用、侵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的;(四)违反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制度,造成基金损失的;(五)违反规定报销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费用的;(六)其他违法行为。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日常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牧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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