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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的,补充协议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
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发生的另一项协议。 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如下: 1、未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无效; 2、非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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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协议一、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用地属商服、住宅用地,乙方购买房屋后必须服从城市发展规划、服从规划审批和统一布局,服从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二、合同价款中不包含配套设施费、房屋维修基金、以及应由购房人交纳的税、费,上述费用乙方必须于房屋交付前一次性付清,凡乙方未交清所有款项的,甲方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三、社区会所、空中花园均未计入公摊内,物业产权归甲方所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楼顶、非住宅外墙的墙面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四、《商品房购销合同》第七条中“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是指甲方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期验收合格的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即具备向乙方交付使用的条件。但乙方在甲方确定的交房期内对房屋进行实地检查,如提出房屋、设备、装饰不合格或有瑕疵的,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及时修复,修复期间不视为甲方逾期交房,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收房屋。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政府调整税费和相关费用,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六、本《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是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唯一依据,双方在签署本《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有关该房屋及相关设施的所有口头承诺、允许或说明均对双方无任何约束力。七、乙方在办理按揭贷款过程中,必须及时履行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的相关义务,因乙方原因而导致民事法律责任的,乙方除承担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银行索赔外,还必须承担甲方实现债权、解除合同、处置房屋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因乙方信用原因或不符合申请银行贷款条件造成最终无法办理贷款的,自银行做出不给予贷款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乙方必须一次性支付剩余房,逾期不付清剩余房款的,视为乙方单方自动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套商品房收回另行出售。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八、对于《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条的相关事宜补充如下:1、如交房事宜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可按购销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应在《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内,自行与甲方办理完毕房屋的交接手续。乙方在《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另行通知的期限内)未办理的,按购销合同第十条约定处理。2、乙方所购房屋的保修期限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之次日(或甲方另行通知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鉴于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如乙方以质量问题等为由而拒绝接房的,乙方必须提供有权管辖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乙方不能提供或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不影响其实用功能、质量的,则乙方应当自购销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或甲方另行通知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按照购销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承担逾期接房的违约责任。4、如乙方未付清总房款、税费、房屋维修基金、配套设施费及国家规定相关的税费,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九、乙方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登记面积范围内享有所有权,对于该产权权属部分以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本小区项目内会所、地下室、车库(位)未计入公摊面积(即本合同所约定物业的公摊面积并未含有架空层车库(位)面积)开发成本也未计入房价,甲方对其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十、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乙方同意在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将该商品房委托给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乙方承诺与该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公约》并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十一、因不可抗力(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行政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本补充协议履行的,甲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均应采取积极措施通知对方并阻止损失扩大。十二、本补充协议《商品房购销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以上条款已仔细阅读并无异议。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相抵触,以主合同约定为准。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按印):法定代表人:共有人:经办人:共有人:年月日
补充协议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生效后,如果双方对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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