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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折算连续工龄、换算缴费年限的规定: (一)1995年底前,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井下、高温工种的时间,按1年折算3个月的连续...
一、特殊职业提前退休条件:(一)职业应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职业目录执行,不同行业间特殊职业不得相互比较。(二)在原国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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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按国家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目前没有新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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