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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重办去现户口所在地。...
1、身份证重办去现户口所在地。 2、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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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决要求本市居民因种种原由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解决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手续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议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由不能本人解决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解决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手续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解决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下同)提议补领申请,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详情请询问相关部门。
异处解决身份证,没带户口本不能够。解决身份证肯定要带户口本,而且必须是原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换或者资料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事项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不到十六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能够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解决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事项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如果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还领。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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