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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1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四川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61...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网友情解答: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本人月工资按照实际工资计算,至高不高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至低不低于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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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4个月=61224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伤残赔偿总额)。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八级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由于各个地区法律法规对鉴定标准有更详细的规定,所以还是建议您向当地鉴定机构咨询。
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省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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