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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
最新通过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又对新型的不同的毒品规定了不同的数量认定标准。具体规定是这样的:关于办理氯胺酮等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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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数量刑标准如下, 根据《刑法》规定: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2.大麻油五干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4.吗啡一百克以上;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s/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 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沦、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100千克以上不满500千克的;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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