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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住证是以派出所为单位核发的,因此,要办理暂住证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即可。暂住登记目前还没有联网,在外地公安局查不到。 2、办理了暂住证,...
办理条件1、在长沙居住6个月以上。2、至少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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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办理: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长沙基层派出所可以补办身份证。
应当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证明到暂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核发依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办理指南:对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7日内,由公安机关或者由公安机关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给《居住证》。申报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应当提供流动人口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证明。流动人口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暂住登记,并由登记责任人或者单位在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公安机关申报:(一)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二)流动人口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在流动人口受聘时进行登记;(三)流动人口就学并在学校住宿的,由学校在流动人口入学时进行登记;(四)流动人口在救助机构住宿的,由救助机构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五)其他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由提供住宿的单位、个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住宿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住宿登记,并将登记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受理机构:省公安厅办公时间及地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办公地址:暂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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