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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一、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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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如果行贿数额较大,但是在公诉前能够主动交代犯罪行为的,也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行贿数额特别巨大的,能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如果行贿数额较大,但是在公诉前能够主动交代犯罪行为的,也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行贿数额特别巨大的,能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0万人民币,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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