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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分居期间没有结束婚姻关系,因此一方在此期间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以后夫妻离婚,需要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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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但有证据表明分居期间的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愿的除外。
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二、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另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出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一方承担。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分居期间,债务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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