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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额具体是多少根据宅基地和房屋具体情况来决定的,比如说如果是原房屋是草房的,则按照每平方米1900元来补偿,如果原房屋是砖砼结构房屋那么...
1、现金直接补偿。以前的拆迁中比较常见,根据自家的房屋的面积确定补偿的金额。 2、等价置换。这个说白了就是让农民朋友在政府划定的安置房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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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调换补偿标准及面积计算: (1)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认定产权面积。对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人均不足50平方米部分,不给予装修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产权调换时所选取的安置房的总面积按超出被拆迁住宅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超出原产权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缴交购房款。安置房市场评估办法参照《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货币补偿的,人均50平方米按上季度被拆迁房屋邻近的普通商品房均价补偿,高于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的按平均售价补偿;超过人均50平方米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予以补偿。 3、被拆迁人选择部分实行产权调换、部分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货币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住宅面积减去安置房面积的余额,且不得超过人均50平方米。 4、批宅基地自建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经批准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被拆迁住宅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框架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595元;砖混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510元;其它结构房屋重置价按每平方米340元。根据住宅结构、成新率确定补偿标准及补助金额。新批宅基地的建筑面积控制在人均50平方米以内。 5、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地拆迁通告之前未建成的部分,实行产权调换时应补交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实行货币补偿的,应扣减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 6、转让或赠与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其转让或赠与的建筑面积应计入转让方或赠与方的人均住房面积。 产权清晰的共有住宅(含祖房),产权面积应按各自份额合并计算。同一村庄已被拆迁安置住宅面积应合并计算。 7、具有合法批建手续的住宅房屋,装修补偿按280元/平方米实行包干补偿。 8、凡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房屋权证的,房屋被拆迁时,给予5000元/户的奖励。 9、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以被拆迁人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为依据,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面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在农村房屋拆迁活动中,如果已经公平合理补偿住宅基地住宅,一般不再单独补偿住宅基地使用权。有些地方在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时,将住宅基地和住宅基地的住宅分别计算补偿。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住宅基地给予数十万的补偿,然后给予地面住宅比较低的价格补偿。这种做法的本质是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另一种情况是,申请宅基地后,如果没有时间盖房子就被拆除的话,按照房地一体化的原则进行补偿的话,宅基地按照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一般是数万到十几万亩。如果采用的宅基地和房屋分别计算补偿的方案,必须按当地制定的宅基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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