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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
搜集证据,到申请执行异议或到上级法院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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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是当前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许多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因不能得到执行而变成了一张盖有法院大印的“白条”。执行难不仅严重地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破坏了我国法制的权威的尊严,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尊严。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无法执行;有的是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恶意逃避执行;有的则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导致不能执行;还有的是法院本身工作上的原因导致不能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皖执行。因此,如果当事人认为某个法院一直不给执行,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由上一级法院执行或者调换其他法院进行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给你传票,证明处罚机关已经将你起诉至法院,进行行政非诉诉讼。等待判决生效后,处罚机关会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你的财产,冻结你的账户。请你及时缴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院被执行款迟迟不发这种情况应该这样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之规定,你们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对异议的裁定不服,还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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