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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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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刑期是从判决之日起进行计算的,如果之前当事人已经被羁押,那么羁押一日是抵一日刑期的。根据《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同时,根据《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刑期的计算: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一日前拘留至一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其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可以按日计算,一般一个月算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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