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准生证(原件1张复印件)2、《出生医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明书(原件3张复印件)4、户籍簿(原件2张复印件)5、父母双方的...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17点周六延迟服务9点到下午17点中午12到13点提供不间断服务线上查询:关注成都公安微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生儿入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本。
新生儿办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7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6,449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