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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给儿子的房产,儿媳能否继承?

2024-12-22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给儿子的房产,儿媳是可以在不违反遗嘱的情况下继承的。但是,如果儿子在生前有遗嘱规定不让妻子继承该房产,那么儿媳就无法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根据顺序,儿媳可以优先继承该房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在本编中,“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此外,“兄弟姐妹”一词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是自然人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等行为。遗嘱可以规定个人财产的继承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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