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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案一般不存在盗窃未遂,只有针对特定财物的扒窃未得逞的才成立盗窃未遂。有观点认为,行为人扒窃他人口袋,如只窃得1元钱的,应认定为盗窃未遂。...
扒窃未遂,照样获刑。2011年10月偃师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扒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戚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被告人戚某成为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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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是盗窃罪的一种严重情节,无论数额多少都可以构成盗窃罪,只不过因为未遂可以在最后量刑时适度从轻。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扒窃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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