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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
失信执行人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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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司法执行中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俗称为“老赖”由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在法定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下达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判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列入失去信用的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处罚。(一)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执行的;(二)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瞒、转移财产等方法避免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命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六)如果其他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有效的法律文件的定义。各级人民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输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是在被执行人的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将被法院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在全国范围内联网。未来会对此人的信用体系产生很大影响,包括无法信用、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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