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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和社保无中断,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话,是无需进行赔偿的。...
公司变更单位名称,员工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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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贴身份证复印件的地方需写上“本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3、如果项目是在公司变更名称前的,带上盖好公章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5、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通常情况下,股权的转让不会更改公司的名字,所以可以不用变更。因为公司名字的变更有其具体的规定,通常需要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即使股东占绝大多数股也不能随便更改公司名称,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可见,股权转让与更改公司名字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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