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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由的选择 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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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或者医疗事故纠纷的,应当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者专业(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者专业(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并向患者报告和解释。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患者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3、保管各种材料,封存现场实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患者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应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例,并作出书面规定,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进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或者的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医患双方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提问; 3、专家鉴定组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4、鉴定组形成鉴定结论。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至四项规定,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医患双方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提问; 3、专家鉴定组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4、鉴定组形成鉴定结论。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至四项规定,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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