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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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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抚养权的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者其患有其他传染病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又有能力愿意抚养孩子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能力抚养但是不尽抚养义务,经常虐待子女的,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另一方也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抚养权是指在子女尚未成年之前,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的一种权利,这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通常在在子女成年后就不需要再进行抚养了,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则就是另当别论。然而现实生活中也可能通过各种情况使父母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就会丧失抚养权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情况。行抚养权变更时原告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先与原抚养方进行协商要求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根据《婚姻家庭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 (3)8岁以上的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对方有抚养能力; (4)需要变更的其他正当理由。 在实践中,如果没有上述特殊情况,只是想用心血来潮这样改变,基本上不容易成功。所以姐妹们,第一步很重要!小孩,离婚时能抢就全力抢到手,抢不到,那就好好挣钱,多陪陪小孩,等小孩八岁了,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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