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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陪嫁如果是婚前获得的,则离婚可以要回来,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法全部要回,对方也有权参与分割。 彩礼有下列...
离婚了彩礼可以要回来。但需要满足如下要件: 1、当事人提出按照习俗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的请求; 2、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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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当事人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一,女方在结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礼,双方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第二,双方虽然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始终没有一起共同生活,这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第三,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其生活困难的,且明确要求离婚的,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起诉要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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