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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在微信上赌博是属于犯法的,情节严重的,涉嫌赌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构成赌博罪。根据《刑法》规定,只要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均可以构成赌博罪,利用微信赌博,虽然没有聚集在一起,但是行为人通过微信群建立了密切联系,具有聚众赌博的表象特征,因此也构成赌博罪。利用微信红包聚赌符合一般赌博罪的特征:首先,根据微信红包赌博的基本规则看出,在这一抢红包的过程中,决定参与者每一轮能否抢得红包的因素包括参与者的反应能力、手机设备先进性、参与时的网速等,而进一步确定抢得红包数额则由系统随机性决定。由此可见,微信红包赌博决定资金归属的原因符合赌博罪中偶然性的行为特征。其次,微信红包赌博的标的物符合赌博罪标的物为财物的特征。再次,“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表现在组织者抽取头利的行为上。最后,建立微信群发红包,可以认定其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目的。综上所述,微信红包赌博行为完全符合赌博罪的基本行为特征,应当认定为赌博罪。
利用微信进行赌博的,一样属于赌博行为,达成刑事立案标准的,按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二、微信赌博金额多少犯法的问题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二005]三号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中国络上建立赌博中国站,或者为赌博中国站担任中国,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三、《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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