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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父母去世之后,且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女儿与儿子以及死者的配偶、父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都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
老人去世了,儿女能否继承应由父母继承的遗产的规定,1、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能继承父母遗产,但必须人去世后其财产才变成遗产,才发生继承,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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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女孩被判归女方抚养,即使女孩已经出嫁,女孩也仍然有对生父遗产的继承权。 但如果男方留下了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让其他人继承,没指定女孩继承的,女孩则不能再继承生父的遗产。 如果生父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或者虽然有遗嘱或遗赠协议,但遗嘱或遗赠协议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时,女孩有继承权,女孩和男方后妻、男方的其他子女、男方还在世的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一般是平分。
父母的财产女儿可以分,一般是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首先,大陆父母和香港子女的关系已经不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其次,在这个问题中,第一要看已故的香港子女时候留有遗嘱,若留有遗嘱,那么则适用被继承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或所属国籍国的法律。根据经常居住地或国籍国法律中关于遗嘱的规定来判定遗产的继承人。第二,若被继承人,即香港子女未留遗嘱,那么除房产以外的财产都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法律,也就是说若香港子女死亡前直至死亡时一直都在香港,那么该被继承人的除房产以外的财产都应当依据香港法律中,关于继承的法定顺位进行继承;而房产的继承适用的是房产所在地的法律,换言之即,对于该香港子女的房产,应当按照房产所在地的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顺位进行继承,与其他财产的继承顺位可能会有不同。综上所述,不能笼统的说大陆父母对香港子女的遗产时候具有继承权,还是要根据遗产的具体情况如上所述,分类讨论才可以。若有不明,可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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