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二)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三)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防火条件的;(四)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五)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六)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营业期间动火施工的;(七)起火单位或者个人不报或者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的;(八)未按要求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的;(九)维护保养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十)相关人员未经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或者未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上岗的。
专职消防队应当报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建立后不得擅自撤销,确需撤销的,应当征求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1,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