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政府未按规定采购的行为是否有效

2022-10-30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当然是无效的:(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八)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五)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未实行政府采购而擅自采购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五)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二)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三)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并予以通报、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六)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四)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二)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三)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九)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十)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