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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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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需要帮助可以找本律师《/B》
规定是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起诉,或原告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是牵扯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履行地区原告提出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规定是,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是牵扯经济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到合同约定履行地区的法院提出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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