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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工作场所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午休时间并非工作时间,也非工作时间前后,职工在工作场所遭受事故死亡的,或者突发疾病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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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宿舍死亡的不一定算工伤,符合以下情形的算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近亲属可以领取6个月统筹地区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忙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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