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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
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几种方式有: 1、背书转让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 2、背书转让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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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承兑汇票背书什么意思?购货方将自己所拥有的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在加盖财务印鉴后,转让给被背书人,要填写具体的被背书人名称。
1、背书不连续 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承兑银行也应解付。 2、委托收款错误 属于如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 3、背书转让给个人错误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允许背书转让给个人,当银行承兑汇票出现一处背书为个人时,解决办法有二:一是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退还给前手。依次类推,直至追索到出票人,要求其更换票据或退票;二是个人的前手与个人后手达成协议,通过书面证明的形式证明背书无效,然后,由个人前手的单位委托银行收款。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当由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录背书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并签字。背书转让的汇票应连续背书。持票人持续背书证明汇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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