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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在此自然不够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但若以传授违法方法教唆别人犯罪的,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其他情况下不够成犯罪。...
(一)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二)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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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判断中性方法是否属于犯罪方法,需要考察当时行为人为什么会传授该方法,出于什么目的,被传授人是基于何种原因向行为人学习的,行为人与被传授人言行的倾向性。通过社会一般观念作出判断,如果认为该“中性方法”实则用于犯罪,那么应当被定义为“犯罪方法”;如果查实不了用于犯罪,或者查实了不是用于犯罪的,那么不应当认为是犯罪方法,从而不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在此自然不够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但若以传授违法方法教唆别人犯罪的,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其他情况下不够成犯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举动犯,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凡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结合全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就应按既遂追究,并不存在未遂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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