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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还钱啊,判决里面肯定有对被害人的补偿,是害人者的惩处...
有罪。因为其客观上已经构成了非法集资,且行为已经完成,属于犯罪既遂,退钱只是悔过表现,可能降低刑罚而已。《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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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债务人因非法集资被判刑的,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借款。服刑是刑事处罚,处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而还款是民事纠纷,刑事处罚并不能免除民事的还款义务。
非法集资所欠受害人的钱,跟你是否被判刑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即便你在服刑的情况下依然是需要偿还的,服刑之后依然承担你的民事责任。服刑是处罚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不能代替退赃。而且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刑满之后可以免除民事偿还责任的。
主又称第一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第一债务人(主债务人)的内涵: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及保付支票付款人都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对象。当持票人按照规定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付款人应按票据记载支付票款,履行应尽义务。随着主债务人的付款,所有的债务人的责任均告解除,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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