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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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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税务部门举报其偷税漏税的行为。 依照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二)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三)填写项目不齐全; (四)涂改发票; (五)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六)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七)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八)开具票物不符发票; (九)开具作废发票; (十)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十一)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 (十二)扩大专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十三)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十四)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十五)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第五十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一)丢失发票; (二)损(撕)毁发票; (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 (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1.税务稽查是经济领域的执法行为,偷税可以确定是违法,是否犯罪需要商榷。 2.税务的处理:补税、加收滞纳金(按日0.05%)、罚款(50%-5倍)。 3.如果偷税额超过5万元(征管法规定1万元,后来刑法明确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涉嫌犯罪。 4.如果纳税人属于初次偷税,在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之后,不予移送公安机关,不追究刑事责任。到这里该结束了吧。如果不行继续: 5.如果不接受处理,或者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以上,又偷税的,那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到了这里,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然后移交检察院。 7.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 8.法院受理。按刑法201条,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3-7年。
银行卡、存款等被公安机关冻结,一般查封银行账户期限为六个月。股票、基金等证券被冻结的,一般为二年。过期后如果没有法定事由,例如当事人确实构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的,否则到期后就自动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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