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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孩子在学校自己摔伤学校负责,前提是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侵权职责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做法本领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应当承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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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未尽到责任的学校需要赔偿。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 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学校存在过错,则应承担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要求有关赔偿及损失赔偿,可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1、两个孩子碰到一起,双方都有责任(当然孩子不需要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承担的补偿外,医药费用由你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是合理的。 2、学校有监管责任,但学校能阻止孩子跑吗?不能!如果有孩子不小心坠楼,那学校的责任才是法律上的,所以学校承担的责任是道义上的,而不是法律上的。 3、情和理有时在法律面前是苍白的,这点,必须客观面对。 4、孩子家长的误工费、营养费,适当承担并非过分要求,但这个“适当”不可能是全部,最多不超过一半。 5、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法律能最大可能给予大家以公平,关键时刻可以请求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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