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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
双方户口都在外地,不能在本地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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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在外地可以离婚,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被告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二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你们在外地,但户口还是在老家,你们要协议离婚的话,就无法在外地办理,必须会老家办理,除非你们选择诉讼离婚。
假如双方经常居住地在当地,可以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视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不同,分以下两种情况: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下列材料: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 即由一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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