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分立后不一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分立后的公司的总的注册资本一般不变,而各个分立后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应等于分立前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总的数...
公司分立后不一定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分立后的公司的总的注册资本一般不变,而各个分立后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应等于分立前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总的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只是单纯的公司分立,而没有进行减资程序的话;那么,总的注册资本不变,分立后的数个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应当等于原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分立后的数个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少于原公司。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程序: 1、召开股东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修改公司章程; 5、申请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但只有法定情形出现时,依照法定程序才可以减少。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