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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可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通行证”。所以,在刚刚怀上宝宝的时候就应该着手去做了。办理证明时应带上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计生证明开具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者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的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之后再予受理。 3、办理调动、录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5、对拒不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某某市计划生育证明》。
依据相关规定,被收养人在14周岁以下的可以办理收养证明。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需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前往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收养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证明:收养申请书;夫妇俩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夫妇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夫妇与女儿的收养关系成立后,才可持收养登记证到落户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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