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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工伤待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赔偿规定: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职工经过鉴定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享受不同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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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1—4级的工伤人员,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按本市有关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缴费不足15年的,补足至15年。
职工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待遇申报晚了的情况下,可以由工伤的职工或者亲属在工伤鉴定完成后的一年内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具体的工伤待遇标准应当根据工伤鉴定等级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并结合工伤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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