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工伤死亡职工,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拿到失去享受条件为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工伤死亡职工,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失去享受条件为止。供养亲属抚恤金停止享受条件规定如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就是工伤事故,因此其直系亲属应当受到赔偿。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6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622人已浏览
6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