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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具体情况,如果共同生活的话就是要审核的。 2.申请城市低保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
凡是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爷孙辈(包括继、养关系),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都可以认定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但是已婚子女与父辈虽然在一个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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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1。必须是持有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法定赡养人义务人的。3、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但法定赡养人、赡养人、赡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赡养人、赡养义务没有赡养、赡养、赡养能力。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定,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要把子女的赡养费纳进收入来核算。如果父母家庭人均收入不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整个家庭也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如果子女收入较高,父母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不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子女不赡养,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孩子没有赡养能力,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需要以下多少个要求。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又不能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本领的城市居民。 2.尚有肯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城市居民。 3.拥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乡下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乡下户口或外省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家庭人员。 4.原为本市非乡下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解决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要求的人员。 二、申请资料: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手续,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4.家庭收入证明。 三、解决流程 1、申请爱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议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手续、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准许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准许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借口 4、准许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组织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准许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按规定父母享受低保,必须调查孩子是否有赡养能力,儿子有车说明女儿家庭有赡养父母的能力,必须取消低保。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设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乡(町)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调查农村困难大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大众纳入保障范围,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停止发放,减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的变动状况必须立即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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