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国家赔偿法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利取得国家赔偿。 所以...
国家赔偿法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利取得国家赔偿。 所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赔偿法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利取得国家赔偿。 所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应当先向检察机关提出,对检察机关决定不服或者检察机关在两个月内未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在两个月内未予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或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即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2、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3、刑事赔偿复议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
国家赔偿法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利取得国家赔偿。 所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应当先向检察机关提出,对检察机关决定不服或者检察机关在两个月内未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在两个月内未予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或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即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