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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
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应当由有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并由至少二名有从业资格的人员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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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五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长处以警告。
股东大会就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事项;(二)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三)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限;(四)认股权证的行权期间或行权日。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增发”),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二)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显示不存在大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资产管理、借与他人的闲置资金;(三)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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