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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在外居住的合同;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的事实;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
能证明夫妻是分居的证据包括夫妻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上的落款日期经过一段时间,或者是能证明分居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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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在外居住的合同;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的事实;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
1、一方居委开具的一方居住证明;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6、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7、前一次诉讼确认的分居情况。因为分居为夫妻之间的私事,外部证据的证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采纳。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离婚的人,如果还没有分居,最好还是放弃。咨询一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寻求其他途径办理离婚手续。
1、一方在外居住的合同;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的事实;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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