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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不收费;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8706279投诉电话:1234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政策规定:《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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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查询: 市人社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gov.cn/ 办理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之内。
办理条件:(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2)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4。提高失业保险技能补贴的个人申请表(原件)。
一、政策规定: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第十七条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5、任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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