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
标题注明债权转让协议,协议注明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转让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生效条件等。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后双方可以签字盖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甲方与乙方于2003年8月8日分别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以下简称“置换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债权转让协议”)、《关于转让四川蜀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股协议一”)、《关于转让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7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股协议二”),双方同意,甲方按置换协议、债权转让协议、转股协议一之约定将其所拥有的总计作价为人民币110,542,573.23元的部分债权类资产(以下简称“置换出债权”)和股权类资产(以下简称“置换出股权”)转让予乙方,乙方按置换协议、转股协议二之约定将其所拥有的总计作价为人民币118,649,958.35元的部分股权类资产(以下简称“置换入股权”)转让予甲方; 2.就甲方受让置换入股权事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计人民币118,649,958.35元的款项(以下简称“甲方应付对价”),就乙方受让置换出债权以及置换出股权事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计人民币110,542,573.23元的款项(以下简称“乙方应付对价”),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尚未向对方支付各自应付的对价款项; 3.在各项置换出债权全部为乙方所有并且置换出股权全部转移至乙方名下并且置换入股权全部转移至甲方名下后,双方同意,将乙方应付对价的全部(即人民币110,542,573.23元)与甲方应付对价中相当于人民币110,542,573.23元的部分进行冲。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可委托律师起草完备协议。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