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个人缴纳社保(买断)后,社保账户中的社会统筹部分是不享受补贴的(应由当事人承担);2、该账户只有当事人实现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前提...
社保卡在进行补办之后,原来的卡就会作废,自然是无法再使用的了。所以哪怕在补办了新卡之后找到了原来的社保卡,那张旧卡也不能再用。但是因为社保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城镇个人账户的钱是永远有效的不会被注销,而且可以继承。2、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3、医疗保险缴费累计满25年,退休后就不需要再缴纳医疗保险照样享受医保待遇。4、如果退休后缴费没有达到以上年份可以一次补缴到25年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也可以每年继续缴费到满25年为准同样享受医保待遇。5、达不到25年退休后不再缴费就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工伤后第一时间向公司申报工伤,公司未上报到社保局。自行就医时向医生说明了是工伤,医生未告知工伤不能走医保,在就医时使用了医保卡。现在伤逾,需自行申报工伤。那么,我在就医时使用了医保卡,是否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使用医保卡后,在申请工伤和做劳动能力鉴定时是否有影响?或是会损失我的利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医保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视为中断参保,就不能使用了。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在3个月之内(不含3个月)的,不视为中断参保,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视为中断参保,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次月起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在中断参保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5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1,084人已浏览
9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