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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从犯的处理: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如果有前科的,在量刑时也应该适当从重。当然从犯的具体刑罚还是...
刑诉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侵占案;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侮辱、诽谤案等。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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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了司法机关如果确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对其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使已经立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以上几种情形的,可以作无罪判决或者终止审理。
因为受理机关只有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才能作出正确的处理决定。如果申诉和控告反映的情况不真实,轻则会延长作出正确决定的时间,浪费国家的人力、财力;重则可能损害他人或国家的重大利益。
刑事案件申诉适应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也适用于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救济。主要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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