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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资经营企业的举办程序主要是以下程序: 1、由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合作各方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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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资经营企业的举办程序主要是以下程序: 1、由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合作各方的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2、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3、办理工商登记,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国际合资经营企业的举办程序主要是以下程序: 1、由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合作各方的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2、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3、办理工商登记,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国际合资经营企业的举办程序主要是以下程序: 1、由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合作各方的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2、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3、办理工商登记,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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