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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内地居民登记结婚需要的相关证件有: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
1、户口证明; 有户口簿带户口簿即可;如无,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如无,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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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内地居民登记结婚需要的相关证件有: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相关材料。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其次,如果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当事人出示离婚证,且其离婚证已经丢失的,其可以补办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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