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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吉林省农安县,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吉林省农安县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
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哈路与甲五路交汇处(吉刚汽贸城院内)。 电话:0431-83283122。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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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吉林省农安县,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吉林省农安县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河北省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吉林省农安县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吉林省农安县,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吉林省农安县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2、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河北省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3、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吉林省农安县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就是对于政府征收非政府用地的一种补偿标准制度。是国家为了协调好政府和人民关系的一项积极措施。但是希望国家在征收的时候,同时能够保护好人民的利益,政府应该严格的按国家制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阅读下面的延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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