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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开具无户口证明还需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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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县以上劳动就业部门开据的。 1、在有效期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就业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 3、办理无业证明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 办理无业证明相关材料: 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社居委出具的在其辖区内无就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带户籍证明原件); 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若代办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一)本省户籍迁移不再使用户籍证明;如果省外公民申请户籍迁入我省,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其信息,则无需出具户籍证明。(二)取消出具户籍证明。公民因社会活动需要,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告知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可以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确认,并签注日期。确认前,应与人口信息系统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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